法律问答

我借邻居家钱,她和我要,我给了,一部分,过三天又来要,我说没钱,就打。现在说我不给,法院起诉。可是他把我打了怎么办。欠钱我可以给。可是我被打怎么办?

2018-12-24 14:1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直接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法律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用,额度是月收入的20%到30%,没有固定收入情况,按照本地人均月收入计算和支付。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有离异双方自行协议。
      对此婚姻法有具体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双方离异,需要协议双方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对于一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异共有财产的分割。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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