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一个朋友骑电动车载我。通过一个没信号灯路口。被一辆汽车撞倒了。他没受伤。我受伤了进医院治疗。医院费是找谁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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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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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等他起诉你,你应诉,法院会给你公正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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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车辆肯定有交强险,甘肃省各级法院处理时,交强险是不分项的,而且在交强险122000元的限额内是不区分责任的。你的亲戚各项赔偿费用如在122000元以内,由对方车的交强险公司全部承担;超过122000元的部分,由你的亲戚和对方当事人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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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