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公司拖欠工资问题,我是五月份被辞退的,4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发,本应该5月15号发的,如果法律仲裁的话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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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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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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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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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