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在外租房,签了半年合同,合同到期是今年六月,但之后我们进行了续租,续租了一个月,现在不想租了,房东说我们当时口头承诺续租一年,但我们根本没说过这句话,房东让我们支付违约金,请问这打官司我们胜算大吗,我们有转账记录

2021-03-01 18:2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中,合同到期出租人违约,合同中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如果违约金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过低,可依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
    对赔偿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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