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储的外包公司上班,因工作性质每天工作时长很短不超过4小时,因上岗前没有跟我说过加班的事,去了之后全月无休,事后发工资的时候我以为一个月按最低的4天发放加班工资,结果以我没有达到工作时长不算加班,而且现在已上班快4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过节无休,也没有补贴,还要上班,也没有补休,这怎么跟公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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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支付员工工资和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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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劳动者催告,单位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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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没有签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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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