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最后没有结婚,分手了,男方能不能把房子追回来?拜托求回复

2021-03-01 13:4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