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一家新开的酒吧应聘做收银,2010年11月15开始培训,培训期半薪,公司说培训一个月酒吧开业就成为正式员工,一直培训到1月29酒吧才开业(也就是过年的前一天),培训了两个月半,期间公司宣布开业日期一直拖,刚开始说培训一个月开业,后来说1月15号开业,再后来说1月18号开业,一直拖也没说具体哪天开业,培训期间我请假回家订婚,时间为1月29到2月10号(也就是开业的前一天,当时并不知道哪天开业),共13天,培训经理已批准并在请假单上签字,等过完假回来,公司以我矿工为由把我开除了,并且不给我工资,总共培训两个月十三天,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扣押了一半,第二个月由于培训时间太长怕员工走掉也只发了一半工资,另一半1月31号发,可我29号请假回家的所以另一半工资没给我,公司是家族性的,老板的姐姐是财务处,她开除我的理由是在公司开业需要人手时我不在公司,所以我这种员工她不要,并不承认经理批假,说经理是管楼面的没这个权利批收银的假,只有她才可以批我的假。可是我是在培训期间请假的,当时我的直接领导就是培训我们的经理,其他公司高层我根本不认识,而她根本不听我说的直接叫我走人,当时批我假的经理也因为怕事对我说他解决不了,我找劳动局咨询,劳动局说我们没签劳动合同,开除我也没有辞退证明所以帮不了我。我找到老板反映情况,得知这件事不是我的错,老板愿意自己私人拿点钱给我,具体多少没说,过了几天,我打电话去询问老板说:“我都答应给你钱了,你急什么?就这样了”然后电话挂了,我星咨询下,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4 11:3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1、被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可以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员工请假期间受伤住院的话,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以下就是培训违约金用工资抵扣的相关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培训费用为一万元,约定服务期二年,劳动者服务满一年辞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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