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七年多,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现在他不想用我。我的情况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1 10:0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不能因此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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