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村民可以自营住宅买卖吗?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农村土地批准可以转让吗?甲方土地批准转让给乙方,乙方自营的房租由谁所有?

2021-03-01 07: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关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根据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的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