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自身缘故申请办理离职7月10日,申请办理辞职时间8月15日,企业便说愿意我7月16日走,而薪水沒有清算帮我,要等一个月,那样合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1 04: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
    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x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个人擅自离职
    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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