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女儿出嫁了户口迁移到其丈夫家而且又分得田地,娘家这边的田地没退,然后女儿又离婚,离婚后又嫁人又把户口迁移到后夫家,但在前夫家分得的田地没退,现在女儿想把户口迁移到娘家想到娘家分田地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8-12-24 09:2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可以迁回户口,通常女方先在现户籍地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和离婚证和拟迁入地户口本、去拟迁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然后折回来开一个迁移证,然后再折回去入户。具体的步骤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并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合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如果离婚当事人是农村户口的,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离婚当事人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离婚当事人应持相关材料到迁入落户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 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