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黄律师!是这么一个情况,我在上犹一个私企上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就没有在那上班了,还有半个月的工资没有给我,其他员工的都发了就我的还没有发。现在都18号了,昨几天一直问他们,他们说公司规定离职一个月内不能在同行上班,以这个理由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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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集证据,先和老板协商处理,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最后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建议你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帮你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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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对方拖欠工资,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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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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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