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院第一次开庭没宣判结果还需第二次开庭。那需等多久才能第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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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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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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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没宣判,第二次开庭没有时效期,只要不超过审理期限就可以。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1个月,最长本能超过1个半月,而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6个月,还可再延长两次,每次延长6个月。
只要法院在这期限内审结案件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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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