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导致重伤二级。法院判了四年半,当时是朋友跟朋友打架,俩人不打以后我拉跟我关系好的走了,然后他出来给我捅了一刀,判决书写我与被告发生纠纷且是我先动手,我为本案先过错方,医药费没给,判决书写积极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1-02-28 08:1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致使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 遭受人身损害致重伤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可以索赔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的赔偿费用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