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由老人生前的配偶领取的,如果是丧偶老人去世的,由其子女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要去当地社保局领取,社保局结合实际情况发放金额。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
遗产范围,不能作为
遗产继承。
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总之,丧葬费是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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