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现在和我老公感情不合想离婚结婚没结婚证!但是户口拉到他家了,两个儿子,请问男孩给谁

离婚
2018-12-24 06:4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登记离婚一定要有结婚证。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啊。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撕烂了。你可以到登记结婚证的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室,重新复印一份你们的结婚最原始的记录啊。
    这样你们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
    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 1、没办领养手续,法律上你不是孩子的母亲,所以你们即便离婚也不存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不存在孩子归谁的问题;
    2、你俩没办结婚手续,是同居关系。除非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同居,否则你俩的关系就不是婚姻关系。
    3、法律上对被领养人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还健在,则很难被领养。除非亲生父母非常非常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