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新买的电动汽车,停在我们单位的院子里,结果被人碰了,当时我不在单位,是我们同事的朋友,撞车的人走了,我没见,我同事说要什么时和她说,她拉去修,我说新车我不想修,她给200元修车费,我说太少了,是新车,给500吧,开段时间自己修,然后就不痛快了,我要是的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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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理,律师起诉。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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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修理店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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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修理店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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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凭借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车子修理期间,因不能使用车辆而产生的代步交通费用时可以找对方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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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