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亡者同居十七年。,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吗

2021-02-27 16:1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相同,因而养子女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没有区别,养子女与父母间互为法定继承人
  • 只要是登记了的合法夫妻,在配偶死亡后都有权继承其配偶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同居是不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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