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成功,至今已经七年了,他没有付过抚养费,孩子头上没有花过钱,现在孩子十八岁了,他纠缠不清,女儿不想理睬他,但他威胁我,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1-02-27 14:5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子女及父母的户籍状况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你好,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其支付小孩抚养费,
  • 根据规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