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打伤报案了,后来撤案件,现在伤情严重了还可以重新立案吗

暴力伤害
2021-02-27 13:5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需符合一定条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受害人轻微伤的,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造成轻伤以上伤情才会立案,但受害人可以报警,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