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已下,我负全责,调解不成,无人伤,对方不到法院保全,我车提不出来,这种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时间是多少?

2018-12-24 00:2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1.责任由交警划分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一般事故责任划清后,就应当返还车辆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
  • 发生事故交警扣车的依据是《道交法》的第七十二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这个约定完成的时候不能超过20天。
    超过20天,必须要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最长不能超过60天。

      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交警会在2天内将这个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3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可是重新鉴定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提出重新鉴定,这个结论就生效确定了,确定的5天以后,交警蜀黍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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