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的工作还没有恢复,股骨颈骨折已经16个月了,在家休养,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必须解除。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2-27 06:2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您好,如果不是工伤,医疗期结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 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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