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因头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从甲地开车,途径一段高速公路,下高速公路后,开车走了三公里后被查醉驾。请问这种情况属于醉酒在高速公路行驶吗?如果算应受到怎样处罚?如果不算将受到怎样处罚?谢谢!

2023-04-18 20:1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看处罚了
  • 有交警根号相关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 根据高速公路处罚条例处罚
  • 醉酒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的处罚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