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二月底订婚,当时要彩礼六万八。订婚后以各种借口不登记结婚,这属于骗婚吗?如果起诉,彩礼能退回来吗?

2021-02-26 11:2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并未规定结婚要给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的区别如下:给予的人物不同;给予的时间不同;给予的数量不同;等等。
  •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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