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工厂上班从3月23日起,到5月16日,结束,然后5月10日提交的辞呈,,老板答应6月10日支付全部工资,但是到了10号,老板以没钱为理由说11号给,第二天我又去,老板又说15号,15号我又去老板又说16号,到今天老板又以没钱为借口继续拖欠,说20号,要不然就叫我们找劳动局,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我有工资的照片还有辞职信照片,我想了解一下我怎么要回我的工资,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2-26 1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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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请求支付工资,但是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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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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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发现用人单位有违规不支付工资的行为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投诉处理,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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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