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例:男方婚前购房一套,为男方姓名,现男女双方签订协议,自结婚之日起,该房产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婚前财产仍归女方所有。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问:(1)此协议是否生效?

????(2)此协议在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凭据分割房产,一人一半??

问题补充:

(1)如何证明该协议为男女双方真实意愿表达?

是否需要签订保证书,或者需要证人签字,如果需要需要几个证人?不用证人能否生效?

(2)该协议中注明房产地址,房主姓名,总房款款项,房子面积不写房产证号是否可以?

(3)如果在签订协议期间,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变更房证姓名,须赔偿女方房价的一半,这条是否成立

2018-12-23 13:1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 1、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双方订立的财产约定是有效的,如果在离婚时可依据此约定执行。
    2、但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选择的,可对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进行规定,包括协议分割财产时突破原有财产约定的内容。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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