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请结合劳动法告诉我应该从哪几点写理由.谢谢.?
问题补充:
另外补充一下,
1我在公司工作已快一年.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而且保存在公司手上,???
2,合同上写的工资除了入职之后两个月是按定额发放,之后一直都以效益不好扣钱,请问可以要回吗
3,社保一直按正常程序在交.
4,麻烦告诉下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现在有证据A,社保卡记录和银行卡记录可以证明我为公司员工B,公司发布文件强制让我进行岗位交接;)
5,最迷惑的一点是如何才能证明是公司强制我离开,而不是我自愿离开的.(我已经递交了辞职信,但是时间还没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