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在旱冰场玩的时候不小心被一个不遵守旱冰场规则的人撞倒而导致脚踝处骨折??错位?????当晚给那人打电话的时候他一直关机三天????开机后还发短信恐吓我朋友?????我想问一下那人有没有责任

2018-12-23 06:1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到恐吓短信,你可以去你附近的公安局报案。一般你第一次收到一条,且不清楚对方身份的话会先备案。再次收到恐吓短信,无论是否清楚对方身份皆可立案。一般来说,恐吓者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只是一般交通事故,最多赔偿;要是致人死亡,那就说不得要负刑事责任了。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撞,被,骨折
    (一)依据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为:
    1.开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肤和粘膜破裂,骨折处与外界相通
    耻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肠破裂,均为开放性骨折。因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处受到污染。
    2.闭合性骨折 骨折处皮肤或粘膜完整,不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没有污染。
  •  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发短信辱骂、恐吓他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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