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是一刚毕业不久的学生,7月2号曾在一家物业公司《广电物业》里工作,跟着我8月10号书面申请辞职,当时那领导8月15号给出的意见是说要申请后的一个月才能走也就是9月15号。因为我还没过试用期,所以我8月15号上完班我就不上了。当时发了只一个月的工资还有半个月没发。咨询过劳动局,她们说如果9月15号不发的话可以投诉。问题是现在他工资是发了,但只有95元。我签合同的时候是试用2200,使用后2500。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8-12-22 16:3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仅签订了试用期合同是不合法的,这个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的正式用工期。
    2、如不仅只是试用期,那么你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辞职。
    3、你在试用期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你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报酬。
    4、如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支付工资报酬的仲裁请求,请求他们帮助解决。
    5、用人单位说你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但这个理由很难得到支持。
  •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
    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n
  • 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搜索同。
  • 试用期有工资,贵单位那是不合法的行为。在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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