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生产部门工作,每日上班12小时(2班倒),公司无通告或加班通知,就是口头讲的每天必须12小时,双休日论情况一般一月能休息3-4天,公司有电子打卡机(但这个由公司掌握,每天员工有实际的准时打卡),请问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该如何举证,证明自己有事实加班?比如生产报表照片,和公司领导谈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还有什么样的东西可以为证据?谢谢!

2018-12-22 15:5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加班费的证据一般由以下几点构成:
    1、考勤记录
    2、加班申请表
    3、工作量统计(制造业)
    4、加班人员佐证(人证)
    二、加班费的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因素: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合同约定
    3、根据工资额核算
    4、计件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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