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一个星期后签的一个保安录用,保安录用里有个长期和临时这两个选择,我选择的是临时。这个等同于合同吗?我在上班的时候和班长口头谈的工作是临时的,工作合适的话我就工作到过年也就是3个月,不合适我就工作一个月。那个保安录用除了个人信息外,好像没有什么了,我记不清楚了。但是同事说合同有什么3个月的期限,就是必须做3个月,要不就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保安录用里有这个的话,我要怎么辞职。没有的话我提出辞职几天可以走了。我是11月1日提出辞职的。我现在联系好了一个工作4号就能上班了。我是10月6号开始工作的,除了工资没有保险。队长还威胁我说我要走了,就不给我工资了。我应该怎么办,就算保安录用是合同我也可以辞职的吧。

2018-12-22 12:0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