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亲属在世时我通过他,在他公司以回迁户。分得一套房子,产权证没下来,【拆迁安置协议是我签的,扩大面面积款是我的名交的。总之各种票据都是我用我身份证办理的】房地产公司回迁房登记是我的名,当时些票据在我那位亲属那里,亲属病逝后他家人说:这房子只是用啦我的名不给我,我去房地产公司想从新补一份。他们不给补?理由是你们家里有矛盾,你们协商好啦在办,并且说房屋登记的名是我。请问:现在我手里没有这个房子票据。我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我应该怎么去要也就是用什么办法和途径去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