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营业执照办了三年没有缴税~现在想去办税务登记证,会不会被罚款?

公司税务
2018-12-22 07:48: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取得工商执照后就要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起一个字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组成,最好多准备几个,很容易重名的。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部门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效期半年,前置审批证件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上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实际上很少,需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经营场地证明:
    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 只要是企业,无论注册金额多少,都应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的。先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办税务登记证, 需要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表1份
    4、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
    1、税务登记表2份(国税和地税)
    2、公司章程2份 (全套无修改)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

  • 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登记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区(不含新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受理审核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签属意见,经系统录入证件流失信息。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重新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并按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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