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谢这样的平台给我们这些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百姓解决难题,现在的社会有很多债务追讨的法律案件,同样的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事情发生在2009年,当时在我新罗区中山路开了一家服装店,店铺生意还行,盈利了一些,一位朋友当时开口向我借了6万元现金,因为交情的缘故我也答应了,同样的也填写了借条,到了2010年朋友的生意也开不下去了,导致无法偿还我的6万元欠款,对于民间借贷,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法律上是不允许民间借贷的利率比银行的高,当时一开始他还会每个月按时给我利息,但是到了后来,没办法再给我了,我也就觉得朋友不容易,就给了他2年的时间,眼看到了2012年了,现在自己的资金回笼都很难,打电话给那位朋友,也说没办法还,但是明明他家里都在装修房子,说明他家里还是有钱的,之前我有问过另外的一些朋友,他们说现在的债务问题,是不能牵扯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导致现在都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拿回那笔欠款。?希望律师们能帮忙解决一下我这个难题。不甚感激!!!

2018-12-21 23:3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以前的标准来看,银行利率四倍以内是合法,超过四倍则不受保护,但自从去年9月,新《民间借贷法》颁布以后,这一标准有了变化,而是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则无效。民间借贷利率多少合法。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写明: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则无效。
      所以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债权人,了解这一规定,未来才不会吃亏!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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