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结婚不到1年,结婚的原因是她怀孕了。先结婚再领证,现在孩子已经5个月。婚后日子不是很顺畅,时常闹矛盾,时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提离婚,我一直不同意,年前吧,就一直闹,年后我出差,回来,又提离婚,无理取闹型的。这次我也妥协了,去她家找她父母谈这件事,他们一直就这么托着,一直到现在,有3个月了吧,期间去她家谈了很多次,想协议离婚。一直没有答复,现在按住说,我在提离婚,说我没有任何的权利去提离婚,就这么耗着,也不说怎么样,一直托,我现在就想把这事给解决了,感觉现在很无奈,我也不想再去谈什么了,想请问下,请各位给我出个法子,现在过的好累。

离婚
2018-12-21 13:2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㈠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后,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以下法定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