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别人欠我钱不还 我有借条 但借条上面欠款人名字他不会写按了手印 别人帮他签的名字。请问我这个欠条是不是合法的?

2018-12-21 07:4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先看看借条上写的还款时限,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那就搜集一下向朋友要钱的证据,因为要钱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你要钱时起重新会起算。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又没有向他要钱的证据,那就赶快写个书面的要钱的东西,如果你朋友不还让他签个字,或者直接让他给你写一个还款的期限,或者你可以给他打电话要钱顺便在电话里录音,或者你向他当面要钱顺便偷偷做个录音……总之这些都能证明他向你借款的事实,并且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拿到证据后赶快起诉。
  • 借条只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材料,其上不要求出具借条的债务人按手印,只要债务身是合法的、借条上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有所借的款项的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借条出具日期即可。对于到期债务,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约定利息在年利率24%以下的,法院一定会支持。24%-36%,已经支付的,法院支持。
    未支付的,法院不支持。超过36%的,都不支持。已经支付的,折抵本金。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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