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头晕请病假休息了几天来了之后去生产部报道?生产部说?我不适合在生产部上班了?让我去找人事部??去了之后人事部说没有适合我的岗位?让我继续休息?我没有病了?不需要休息??该如何办

2018-12-20 14:2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单位应当给予医疗期。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工作时间因工,或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去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非工伤的,属于非因公负伤,如果需要治疗而请假的,可以算作病假,治疗期间为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位需要支付部分工资,这个工资比例各地规定不一样,详询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当地法规、规定。
    一般来说病假期间工资的底线(即最低)不得地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国家的规定。

  •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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