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母亲之前在本地水泥厂上班,职务是给一个在水泥厂承包某部门的老板开装载机,并在水泥厂开了一个小卖部。由于发生事故,现在不能再驾驶装载机了,也就失去了主要劳动价值。那个老板是承包水泥厂的某一方面,但现在人几年过去了,我母亲职业换成了在水泥厂低工资的发票处工作。开办小卖部与水泥厂签订的合同现在已经到期,但只是发票处的工作而没有小卖部又很难维持一家的生活,因为我是单亲家庭,靠母亲一个人的拼搏维持生活。现在小卖部合同到期了,小卖部不能继续开下去,水泥厂对我母亲 有赔偿义务吗?怎样才能让母亲继续开那个小卖部?

2018-12-20 13:3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