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间国有租赁房房卡承租人是我外婆~(外公早就去世了)我妈是外婆的独生女儿~我和爸爸的户口在这间租赁房里~并且我爸爸是户主外婆在前两年去世~现在想把承租人更换成我爸爸~具体操作流程是甚麽?房管所几次三番刁难~不肯变更~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妈妈的独生子女证明~还要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说没有这个项目~死亡证明已开~外婆原单位也提供了独生子女证明~但是房管所和公证处又不认可~到底他们提这些需求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到底变更的具体手续是甚麽?如果区房管所始终不肯办理~有何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