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一间国有租赁房房卡承租人是我外婆~(外公早就去世了)我妈是外婆的独生女儿~我和爸爸的户口在这间租赁房里~并且我爸爸是户主外婆在前两年去世~现在想把承租人更换成我爸爸~具体操作流程是甚麽?房管所几次三番刁难~不肯变更~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妈妈的独生子女证明~还要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说没有这个项目~死亡证明已开~外婆原单位也提供了独生子女证明~但是房管所和公证处又不认可~到底他们提这些需求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到底变更的具体手续是甚麽?如果区房管所始终不肯办理~有何办法?

公证
2018-12-20 13:0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不同的情况,更换户主需要不同的手续。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注意: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 公证流程  第一步: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