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再婚,与前妻育有一女,父亲与现在妻子买了一套房产,上面是现任妻子的名字,如果分割遗产,前妻女儿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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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和他前妻是协议离婚不能随便和男方
结婚,协议离婚不是签个协议就可以了,还需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离婚证。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男方便可以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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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
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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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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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父亲去世,在去世前没有对生前财产作出任何协议,就按法定
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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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