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结转薪水日,企业强制性职工签一份保密性合同书(不付款保密性花费),不签就不给员清算薪水。企业那样做,职工该怎样维护保养本身利益?

信托
2021-02-04 16:5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总之,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本单位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在我国的宪法中早有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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