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给一个老板开车。期间借给了老板10多万元RMB。这些对一个打工者来说是天文数字了。当时老板对我还不错。看到他遇到困难也想帮帮他。所以在老家贷款借给的他。我自己根本无力偿还。现在他公司运营不下去了。老板也失踪了。电话一直关机。工资也没发。加上这些债务已经把我逼死了。现在就是车子也抵押了。但没过户。车子是公司的。法人就是我老板。我就是想问我现在能把车子开走吗?当然了。开走我会打电话告诉他们的。不然我成盗窃了。还有就是?当初太信任了。没打借条。当能有电话录音证明欠钱事实。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这对一个只有两千来块钱一个月的打工者来说现在真的无计可施了。而且现在工资也没有。

2018-12-19 18:5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到法院起诉仅凭一张借条起诉,也有一定的问题,也有可能败诉,那就是虽然借条出具了,可能钱没有实际支付。如果被告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出借人另行提交证据证明钱已经付给借款人了。
    如果证明不了,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只能诉诸法律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搜集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借钱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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