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给公司做运维服务的,(公司所有的,网络产品管理,维护,业务系统的维护,还有各种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网络通讯调试,还要兼职其他岗位的一些事情,)按照岗位来说我现在的工资远远低于我的岗位工资,?只是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一点,?三个公司财政收入与支出,都是独立核算的

2018-12-19 14:4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
    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
    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
    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
    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
    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4元/小时。
  • 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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