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兄弟姐妹七人,四女三男。最小的弟弟在农村有房屋3间(平房约100平方),常年生病,未婚,无子女。2008年6月去世后房子一直由母亲居住。2010年上半年母亲也去世了,现在就这3间房子剩余的兄弟姐妹产生分歧矛盾。法律上的确六人都有继承权,但二人去世花费和生前医疗费用都是兄弟二人承担,包括生前看病和别人借的钱也是一个兄弟所承担。二人去世费用共计约3万元人民币,二人生前看病共花费约4万元人民币。(以上花费都有物证,人证)。现在评估公司已经估价房子值5万元人民币。想这样的情况四个姐妹要求分割财产,是否分割得到。按照金钱数目,四个女人是否还要拿出部分钱出来。

二个兄弟之间应该怎么分割财产。毕竟是房子,不可能像一块烧饼一样一人一半。兄弟三人都住一村,而且房屋紧靠。最前面是老三(去世)遗留房屋,后面是老二房屋(和前面的老三房屋前后靠着,前面的房子后门打开就是老二的前院子),老大的房屋在老二家后面。如果法院分割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2018-12-19 13:5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但法官会从照顾妇妇儿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予以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关于财产的分割,法律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你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男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无论随父亲或母亲都可以,法律主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至于抚养费,通常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一般情况是男女双方各出一半。无论孩子和谁生活,都不妨碍以后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首先需要全部继承人中有一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分割之诉,将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到法院立案。这样人民法院需通过征集确定哪些是遗产。全部遗产有大家平均分割,如果是涉及到房产会复杂些,可能需要竞价,拍卖,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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