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97年,老房拆迁后分到一套拆迁安置房,未买。但有房产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以每年交一定金额的房租给房管局的形式居住。

?问题:1,若要买下来后,房子过户给外婆可以吗?可以的话,父亲和母亲是否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子女未婚,25周岁。)????

??????2.若不可过户,父亲若有意外去世,房子可否过户到子女名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或者有别的方式接受这个房子?

2018-12-19 12:0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房买卖 ,可以正常过户 ,可是合同法规定 ,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先告诉他房子准备卖 ,他不买你才能转卖给下家 ,还有买卖不破租赁 ,不因为你卖房合同期就提前结束了 ,而是要么你违约让他提前搬走 ,要么等到期买家在收房 ,这期间租金归他 。都需要租户配合,要稳妥处置 ,弄僵了不好处理。
  • 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子女合法所有,该住房和父母没有关系了,可以作为房产证登记的子女遗产,如果子女去世,可以办理继承手续。《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准备以下条件: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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