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单位在95年建了一幢五层门诊病房大楼,其中一至两层单位自用,三至五层卖给了单位职工及外面人员,当时住户们都办理了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其中就包括我家!十几年过去了,现在有的住户要卖房准备另买房了,可是因土地证是集体性质的,无法过户;很多人家收了买方订金只能退回。而单位的土地证是国有性质的,面积没有因为之前住户办了土地证而减少,也就是说单位当时以市价卖房收钱却没有划出土地!现在这些住户面临有房却不能买卖的境况,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法律可依吗?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2-19 08:3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也就是说集体土地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 集体产权发的是房屋使用证,与商品房一样,同样是使用期70年。房屋过户是到颁发此证的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该部门要受一定数额的费用。凭原使用证、转让合同书及双方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房屋的产权的时候,需要经过的流程如下:需要登记申请办理房产证,然后提交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办理的部门会公告给办理人,办理是还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税费,然后记载于登记簿,后就是给予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房产证人的合格的房产证。

  • 一、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附: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 集体办的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
    小产权房买卖: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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