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毕业的学生毕业时签到一个公司,户口和档案也随之被迁过去。在这个公司上班一年内,不给买保险,只能拿实习工资,而且管理很垃圾。最后我感觉没有前途09年11月提出辞职,辞职时正准备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签,辞职后公司扣着我的户口和档案不给,要缴纳住宿费和培训费共计7200元,其实我根本没有受过他们的专门培训!现在准备把钱交给他们那会户口和档案,他们却又开了一个条件,要缴纳每天百分之二的滞纳金,总计已经达到了30000左右,对于这个价格和这个要求我不能接受,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