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一家企业工作,2009年6月份签了一年的合同,2010年5月份我已递辞职信,但是公司不批。之后在公司工作至今,合约过期后未签,如果我强行离职,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什么赔偿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2-18 18:1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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