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最近看中一套二手房,此房有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还未办下来,可能要等一年左右,如果现在要购买此房,要怎么交易才能降低风险!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2018-12-18 10:3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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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购买二手房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如果决定购买二手房,那么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很有必要的。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程序:确定选择方向,确定是自己找房源还是通过中介等其他途径;“广撒网”后的实地看房选房,对可选房屋有一个实际的了解;缩小范围后,对候选房屋质量等情况的调查;敲定购房意向,对该房屋的产权等信息的进一步了解;签订购买合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二、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此外,需要注意事项还有,如所购买的房屋是否为福利房、单位房,因为这种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转让限制。原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是否拖欠等等。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不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双方自己约定清楚,办理的手续也是比较繁杂耗时的,而大多数购买二手房的群体都是对房屋有刚性需求的,建议可以将二手房购买的手续办理,以及期间各种纠纷的处理委托给专业律师,为您的生活带来便利。
  • 依法应当给与补偿的包括两部分。第一部份,是土地的补偿金。第二部分,是房子的补偿金。依照《解释》第二十二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以及“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和第二十三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此类纠纷的原告是以承包者身份起诉的,起诉的事实根据是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承包方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承包方;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承包方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承包者放弃统一安置,该笔费用亦应支付给该承包者。
    根据最高法院民事案由规定,此类纠纷的案由应属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 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在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之后,一般一个月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
  • 注意这些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一、注意这些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风险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即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购房款。  风险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交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风险三:利用购房贷款程序骗取交易房屋  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正是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骗取交易房屋。一种是,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先向出卖人支付一少部分购房款后,要求出卖人将房屋办理至其名下办理贷款,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再将房屋转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出卖人造成损失;另一种是,施骗者贷款购房是真实的,交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由其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当银行向施骗者发放贷款后,其不支付给卖方而是据为己有。这时交易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造成卖方无法追回自己的房屋,也未得到购房款。  风险四:中介公司违规操作造成交易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中介公司选择房源,有的中介公司也为买卖双方托管购房款,但个别中介公司将客户购房资金挪作他用,加大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如中介卷款逃逸或资不抵债,房屋交易人索款无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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