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么?二:结婚后??买房时??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全额拿的?余下的用男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是离婚?房子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夫妻对于房子怎么分才合理

离婚
2018-12-18 09:1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只能购房抵押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是: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6、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7、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可用中国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需要的各种住房。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3.78%;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4.23%。  
    六、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